Wednesday, July 7, 2010

盛高置地(337)子公司獲東亞(23)授予5億貸款以收購土地

期起為期三年,為該子公司提供資金以撥付其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在內地收購土地。盛高同意就 其子公司於融通協議下之還款責任向東亞銀行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 根據擔保,王偉賢須繼續擁有該公司超過50%之實益股權,並保持對公司之管理控制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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