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黃光裕案的兩名受賄前重量級官員,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公安部高官項懷珠,今天被判刑。 其中,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受賄2959萬元人民幣,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官指1992年至2009年間,陳紹基利用擔任 ......全文
廣東原政協主席陳紹基牽涉黃光裕案
粵政協原主席陳紹基判死緩
中國兩名涉黃光裕案前高官被判刑
Friday, July 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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