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 2010

調解金額設上限 業界支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因應雷曼迷債事件後,為了增加投資者與銷售銀行未來有解決金融糾紛的渠道,港府正諮詢發展金融調解機制,並以五十萬元為和解金額上限。香港調解會主席陳炳煥認為,以五十萬元為界限已能夠涵蓋八成多的迷債個案金額,效益大,同意設置上限,基本 ......全文

雷曼產品糾紛88%和解
調解服務有助節省時間金錢
業界歡迎設立調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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