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0年6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詢價對象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 ......全文
中證監: 新股發行體制第二階段改革下月啟動
《中國監管》中證監:新股發行體制第二階段改革下月起實施
大陸證監會將啟動新股發行體制第二階段改革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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