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女子承認向廉署虛報候判

一名無業女子承認向廉政公署作出虛假舉報,指有一名廉署人員取走她的23.9萬元現金,法庭本月15日宣判。 被告麥幗儀,27歲,承認一項向廉署作出虛假報告及兩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名。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15日判刑,以待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全文

女子承認向廉署報假案候判
涉向廉署報假案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