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經新聞
Tuesday, May 18, 2010
政府擬修例打擊不良銷售
政府建議修例,打擊不良營商手法,建議擴闊商品說明條例至服務業。 建議包括禁止商戶利誘式銷售;接受付款時無法提供產品,禁止誇大或失實陳述效果,禁止用強迫、騷擾或不當影響的手法推銷,當消委調解失敗,會由執法機構海關出面,上門推銷的合約可設冷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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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商品條例打擊不良銷售手法
政府建議修例針對不良銷售手法
當局擬就立法規管不良營商手法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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