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8, 2009

兌換店客戶審查 金額上限放寬

【明報專訊】為預防不法分子借用本港的金融服務洗黑錢,港府建議立法規管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及證券行等)和找換店,要求他們查核有可疑的客戶身分,並將交易資料妥善存檔。不過,有關觸發強制查核客戶身分的兌換金額門檻,建議由現時的8000元,放寬至12萬元,即日後倘有 ......全文

兌換登記資料門檻 擬8000提高至12萬
第二輪打擊洗黑錢立法建議諮詢今展開
倡兌12萬才登記客戶資料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