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4 歲男子, 以「 驅鬼」 為藉口, 與20 歲的女子發生性行為, 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以虛假藉口促使非法性交罪名成立, 判監21 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 認同辯方律師所講, 被告偶然遇上受害人, 並非精心策劃犯案, 但他利用受害人的迷信, 滿足一己私慾, 行為可恥 ......全文
男子以驅鬼誘騙女生性交判囚一年零九個月
驅魔人用陽具吸鬼胎
6 旬漢以「 驅鬼」 藉口誘使他人發生性行為罪成下午判刑
Wednesday, August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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