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表示, 如果發現合作發展商有違規, 將考慮不容許該發展商在6 至12 個月內, 參加投標市建局項目。 8 項措施包括: 要求合作發展商不能進行內部認購, 只作公開發售, 發展商挑選的首批單位, 必先得到市建局同意, 首批單位只能售予以個人名義交易的買 ......全文
市建局推8措施強化規管售樓
市建局八措施規範推出單位增透明及公平
市建局強調配合九招十二式
Monday, May 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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