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30, 2010

意見稿:政府非因公共利益需征收房屋應改正

中新網1月29日電今日公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應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依法處分相關責任人員。 (一)國防設施建設的需要; (二)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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