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3, 2009

匯豐前高層受賄判刑20個月

匯豐銀行工商業務部前高級副總裁陳清曉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0個月。 被告於07年6月收取一名台商6萬美元賄款,向該台商批出信貸及加大信貸額。涉案台商仍拖欠匯豐6000萬港元,而被告需要將6萬美元的賄款歸還匯豐,用作賠償。 被告是台灣人,06年在台灣受聘,翌年轉往香港。 ......全文

匯豐前高層受賄囚20個月
匯豐高層收受六萬元利益判監二十個月
【法庭】受賄批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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